酒文化与人格

法律是一种文化,文化则渗透在生活的各个方面。因此,法律又是生活的浓缩。法学工作者既要从生活的立场审视法律,又要从法律的角度透视生活。

 

   就拿酒文化来说,它在世界范围内有两个显著的特点:第一,农业社会、专制社会的饮酒之风,胜于工业社会、民主社会。第二,自古文人和军人的饮酒之风,胜于其他阶层。所以然者何?盖与当时人们的人格受压抑有关。

 

   在农业社会和专制社会,生产力的落后、物质生活的匮乏,使人们的精神生活十分狭窄。加之专制政治的肆虐,人们常常处在敢怒而不敢言的人格压抑状态之中。

 

   知识愈多愈苦恼。文人是生产精神食粮的,其天性注定其渴望自由,只要不被专制政治异化,常常会为人格压抑而痛苦。所以唐代李白放言“我本楚狂人,狂歌笑孔丘”;当代陈寅恪痛吟“自由俱道文人笑,最是文人不自由”。

 

   军人是一特殊的职业群体,他们比常人有着严格的纪律约束,而且这种纪律约束又是军队之所以为军队所必不可少的,接受这种纪律约束也是军人不可拒绝的天职。所以,军人的自由没有常人多,军旅生活对人的个性的约束也比常人多。

 

   然而,古今中外,“人同此心,心同此理”,渴望自由、平等,概莫能外。但受客观条件限制,求自由而不得,怎么办呢?于是,人们便找到了酒。

 

   恩格斯曾说过,每一种酒都会产生一种别致的醉意。喝了几瓶酒以后就能使一个人的情绪发生各种各样的变化——从跳轻佻的四人舞到唱《马赛曲》,从跳摇摆舞的狂热到革命热情的激发,最后,喝一瓶香槟酒,又能鼓起人间最愉快的狂欢节的情绪!人们的人格经常处于被压抑状态之中,而浓烈的酒可以使人们的血液狂奔,使人们的心脏狂跳,那饱受折磨、困厄的人格渐渐地舒张了,最终冲破一切外物的奴役,释放出鲜活的能量。

 

  饮酒常与歌舞相伴,因为两者都是抒发豪情壮志的手段。平日里唯唯诺诺、缩手缩脚,今日里借助酒力一展歌喉和身手。《诗经·小雅·宾之初筵》描写道:“曰既醉止,成仪幡幡,舍其坐迁,屡舞仙仙。……是曰既醉,不知其邮,侧弁之俄,屡舞?”意思是:醉醺醺的人们,舍弃了威仪,丢掉了坐起的礼节,也不知自己的差错,歪戴着帽子,忘乎所以地舞来舞去。在历代文献中,都有关于酣酒、酣歌、酣舞的记载,《左传》载有乡人饮酒歌;《晏子春秋》载有晏子酒酣歌舞;《汉书·高帝本纪》载有刘邦酒酣击筑自歌《大风歌》。酒仙、诗仙李白对酒筵歌舞描写最多,如《将进酒》说“岑夫子,丹邱生,将进酒,杯莫停,与君歌一曲,请君为我倾耳听。”《独酌》说“独酌劝孤影,闲歌面芳林”。《留别于十兄逖裴十三游塞垣》说:“劝尔一杯酒,拂尔裘上尘,尔为我楚舞,吾为尔楚歌。”

 

   在这种酒酣歌舞中,压抑人格的纲常礼教受到质疑、抨击,乃至冲破。例如,金朝庞铸《洒酒图》说:“我爱陶渊明,爱酒不爱官,弹琴但寓意,把酒聊开颜,自得酒中趣,岂问头上冠”,表现了对官场的厌恶;宋朝贺铸《浣溪沙》说“物情惟有醉中真”,苏轼《饮酒》说,“我观人间世,无如醉中真”。流露了渴望真情、憎恨虚伪礼教社会的感情;唐朝杜甫《饮中八仙歌》说“李白斗酒诗百篇,长安市上酒家眠,天子呼来不上船,自称臣是酒中仙”,表现了对“君为臣纲”的蔑视。《红楼梦》第四十回载:“(鸳鸯)吃了一盅酒,笑道:‘酒令大如军令,不论尊卑,惟我是主,违了我的话,是要受罚的。’”如果不是饮酒,鸳鸯敢说出“不论尊卑,惟我是主”这样有悖纲常的话吗?

 

   因此,酒文化,特别是烈酒文化的发达,反映了人格的压抑。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,解放了人们的人格,如今的人们愈来愈不需要借助饮酒舒展人格。所以,现在愈来愈多的人从喜欢饮高度白酒转变为中度、低度酒;从喜欢饮烈性酒转变为啤酒、葡萄酒。现代法治最重人格权的保障,民法则一马当先。而有趣的是,民法系商品经济和民主政治的结晶,可以这样说,商品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,减轻乃至消除了过去对人格的压抑,人格的地位、尊严提高了,民法则是对这一社会文明进步成果的确认,而人类社会的酗酒之风日渐式微,酗酒反为法律所限制、禁止。